维护品牌声誉和避免昂贵的处罚至关重要。 本综合指南提供
对于希望将化妆品产品打入欧洲市场的公司来说,驾驭复杂的欧盟化妆品法规至关重要。 遵守这些严格的法规对于确保消费者安全、
了按照欧盟第 1223/2009号化妆品法规注册化妆品产品的逐步方法。
按照本文概述的注册流程,化妆品生产商和分销商可以自信地满足所有监管要求,并获得欧盟市场准入。该指南将涵盖了解欧盟化妆品法规、指定负责人、编制产品信息文件以及通过 CPNP 门户网站提交通知等关键方面。 掌握了这些知识,企业就能成功驾驭复杂的欧盟化妆品法规,放心地将产品推向欧洲市场。
欧盟化妆品条例》(EC)第1223/2009 号是欧盟市场上化妆品成品的主要监管框架。其目的是确保化妆品的安全,同时简化该行业所有经营者的程序
该条例取代了第 76/768/EC 号指令,并引入了若干重大变化,包括
加强对化妆品的安全要求,规定制造商在将产品投放市场前必须编写产品安全报告
引入“责任人“的概念,以便准确识别并明确规定责任人的义务
通过欧盟化妆品申报门户网站(CPNP)对投放欧盟市场的所有化妆品进行集中申报
引入向国家当局报告严重不良影响(SUE)的制度,国家当局必须与其他欧盟国家共享信息
关于在化妆品中使用纳米材料的新规定,要求着色剂、防腐剂和紫外线过滤剂必须获得明确授权
该条例还包括指导原则和要求,如
欧盟委员会关于化妆品安全报告指南的第 2013/674/EU 号实施决定
委员会第 655/2013 号条例(欧盟),为化妆品相关声明的正当性规定共同标准
关于化妆品索赔的技术文件(2017年7月3日版本)
自《化妆品条例》通过以来,已对其进行了多次修订,涉及特定物质并更新了附件。
除了化妆品成品的主要监管框架外,其他欧盟立法中的领外要求也可能适用,例如对危险物质、气雾剂产品中的臭氧消耗物质、气雾剂分配器、预包装产品的标称数量以及包装废弃物的限制。
任命责任人(RP)
注册人可以是欧盟境内的任何法人或自然人,如
根据《欧盟化妆品条例》,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每种化妆品都必须有一个在欧盟境内设立的指定责任人(RP)。RP 在确保化妆品符合相关法规和人类使用安全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制造商(如果在欧盟境内设立
进口商
经销商
以书面形式接受这一角色的第三方
驻地代表必须由书面授权指定,并以书面形式接受这一职责。
整个欧盟的每个产品只能有一个 RP
负责人的义务和任务
注册商有多项义务确保化妆品的安全性,并遵守欧盟第 1223/2009 号法规。 其中包括
1.确保产品安全并编制化妆品产品安全报告(CPSR)
2.遵守标签要求并证实产品声明
3.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4.维护产品信息文件(PIF)
5.通过化妆品产品通知门户网站(CPNP)通知产品
6.管理与纳米材料相关的合规性
7.监测和报告任何不良或严重不良影响
如果出现不合规情况,注册商必须采取适当措施,如使产品合规、撤出或从市场上召回。
注册商还必须与主管当局合作,消除其负责的化妆品所带来的任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