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CE认证 Noise噪音排放指令2000/14/EC 机械Noise噪音认证 噪音CE认证 噪音欧盟认证 欧盟噪音排放认证
噪音CE认证发展历程:
户外使用的设备的噪声排放指令是由欧洲议会及欧盟于2000年7月3日颁布的,指令号:2000/14/EC。指令颁布的目的是协调成员国的国家标准对噪声排放限值的设定,以及在生产阶段产品标识要求。
从2002年1月3日起,所有指令范围内的,已在市场销售的或投入使用的户外的设备都必须满足指令的规定。
2002年1月3日以后,任何没有满足指令要求的产品,将被禁止在欧盟市场销售或被召回。
2010年10月29日,欧盟在布鲁塞尔召开主题为“Towards a greater awareness of low-noise outdoor machinery”的噪音研讨会,为了提高对环境噪音的保护,发展低噪音机械市场,出席会议的欧盟各国政府代表和噪音领域的专家一致同意对于噪音指令2001/14/EC第12章和第13章规定的57类产品,必须完全满足噪音指令的要求,才可以投入欧盟市场销售和使用。
"CE"标志是一种强制性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产品出口到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Noise噪音指令的范围
◇ 运输货物的施工卷扬机(起燃式引擎驱动)
◇ 压实机器(于振动压路机及非振动式压路机,振动钢板及振动夯具)
◇ 压缩机(﹤350kw)
◇ 手握式混凝土制动器及镐
◇ 建筑绞车(起燃式引擎驱动器)
◇ 推土机(﹤500kw)
◇ 倾翻车(﹤500kw)
◇ 液压或绳索式挖掘机(﹤500kw)
◇ 挖掘装载机(﹤500kw)
◇ 平路机(﹤500kw)
◇ 液压电源
◇ 带桶的负载型废渣填埋压实器(﹤500kw)
◇ 割草机(不包括农业或林业设备)
◇ 草坪修剪器/草坪剪边器
◇ 内燃引擎式驱动的均衡升降车-叉车(额定功率不超过10 公吨的其它均衡升降车除外)
◇ 装载机(﹤500kw)
◇ 移动式起重机
CE认证申请流程
1. 填写申请表,提供CE认证所需的资料;
2. 产品说明书,产品信息;
3. 确认认证机构,签订合同;
4. 编制CE技术文件,递交审核;
5. 审核完成,颁发CE认证证书